佛山抽检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陈村粉、水东芥菜、花甲等 全球动态

日期:2023-06-14 02:18:28 来源:羊城派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正杰 通讯员 郭子宁

近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饼干等26大类食品,共计530批次,经检验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96%。

营养成分标示有问题


(相关资料图)

抽检产品中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包括:佛山港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果冻粉(固体饮料)、广东海盈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粤味牛杂、佛山市众之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肉串(速冻调制食品)、广东丁三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村粉(何海记)、顺德区陈村镇漳兴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软丝面包、顺德区嘉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桃酥。

农兽药残留问题

抽检时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有顺德区优简鲜零售食品商店销售的荷兰豆、高明区天昌蔬菜档销售的荷兰豆。

另外,禅城区南江货仓商店销售的豇豆检验时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禅城区张槎古灶市场春磷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检验时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海家易佳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四季豆(菜豆)检验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海区博万宏百货店销售的甜椒检验时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禅城区满田燕蔬菜店销售的葱检验时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海区西樵多乐购商店销售的水东芥菜检验时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海区西樵华仔海鲜档销售的花甲检验时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和氟苯尼考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及其他问题

检测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有:南海区兴德洋百货商行销售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禅城区罗昌梅蔬菜档销售的云南小黄姜、禅城区蔬老乡蔬菜档销售的本地小黄姜。

检测时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有三水区西南街玉罗盘水产档销售的梭子蟹、华丰市场余精常销售的花蟹。

此外,佛山市嘉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酸野山椒检测时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牛智杰校对 | 彭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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