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1 10:38:42 来源:腾讯网
7月26日,家住大连市中山区阳春巷的鞠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2022年和今年,他家3次被贴催费单,要求其补缴2000年至2005年的采暖费。但他表示,他家一直都是按时缴费,手里还有其中几年的费用发票。“但供暖公司说有发票就算交了,没发票就是没交。这不太合理。”鞠先生称。对此,供暖公司答复称,经核查,该用户欠费属实。
那么,
【资料图】
这起采暖费纠纷是怎么产生的?
市民被催缴20年前的采暖欠费
“2020年,我们家门口第一次被贴催费单,说我们家2000年至2005年的采暖费没交。”鞠先生介绍,他家在中山区阳春巷,家中住着64岁的母亲和96岁的姥姥。在鞠先生和母亲的印象里,他们家一直都是按时缴纳采暖费的,从无拖欠。当年,他母亲看到催费单后,因时隔久远,只从家中找出了其中4年的缴费发票,还积极配合了供暖公司核查。
“他们说我家6年采暖费没交,我妈找到了其中4年的发票,这应该足以证明他们说的不对吧。”鞠先生表示,其母亲拿着发票去供暖公司核查时,工作人员也在电脑里查到了他家的缴费明细,确认了他们不欠费。自此,鞠先生以为这事就算弄清了,但没想到2022年和今年7月25日,催缴费的单子又出现在了他家门上。
“今年还有供暖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说,找到哪年的发票,就算哪年交了,没找到就是没交。如果不及时完成补缴,就要停暖或起诉追缴。”鞠先生对此十分气愤,他认为供暖公司做法不合理,给其母亲的生活造成了困扰。鞠先生称,20年过去了,他家没办法找到全部的缴费发票,但供暖公司不能据此认定他家没交采暖费。而且,他家房子是2004年才从姥爷手上过户到了其母亲名下。他认为房子能顺利完成过户,也能侧面说明当时房子不欠水电暖气等费用。随后,他将供暖公司的行为,向相关部门作了投诉。
市民:相关证据可证明其不欠费
7月28日,记者在阳春巷见到了鞠先生和其母亲孙女士。他们拿着供暖公司此前张贴的3张限期缴费通知单,其中2020年和2022年的催费单上提示,采暖费逾期缴纳,供暖公司将依据相关条例停止供热或依法追缴等。而在2023年7月25日张贴的催费单上,前述措辞被划掉了,增加了一行手写的字“欠2938.34元”。
此外,鞠先生手里还拿着两张发票,分别是2003年和2004年供暖公司开具的,面额为191.2元和300元。他告诉记者,他家采暖费正常应该交564.3元,而当时房产在其姥爷名下,其姥爷是低保户,享受政府采暖补助,这2张发票是补助之外的部分。他介绍,2020年其母亲找到的是4张发票,如今仅剩2张了。
此时,孙女士在旁展开一张A4纸补充道,2020年时,是她拿着发票去供暖公司服务窗口配合核查的,“当时他们在电脑里查到了我们家的缴费记录,还给写在了这个纸上。”记者看到她提供的纸上写着2000年至2005年几行字,相应年份后写着采暖费数额。2002年和2003年两行有括号分别标注(交191.20)、(交300),正好对应着鞠先生手上的发票面额。
采访的最后,记者看到孙女士房产证上的登记年份为2004年。她再三表示,这么多年,她一直是按时缴纳采暖费。鞠先生认为,问题应该是供暖公司自身的工作疏漏导致的,不是他家真的欠缴了采暖费。但20年过去了,其姥爷也已去世多年,发票还丢了几张,这些事可能已经无法核实证明了。
供暖公司:经核查,用户欠费属实
随后,记者来到了涉事供暖公司,工作人员对鞠先生的情况作了答复。
首先,工作人员称,2020年,鞠先生母亲孙女士到供暖公司核查欠费情况,是她接待的。她记得当时其已明确告知孙女士,阳春巷房子2000年至2005年的采暖费没交全。她说,孙女士手中A4纸上记录的采暖费数字就是她写的,上面写的采暖费是其欠缴的钱,不是已缴的。“经核查,刨除已缴的191.2元和300元,2000年至2005年,她家6年合计欠费2938.33元。”工作人员敲着手中的计算器告诉记者。这个数字与此前鞠先生提供给记者的催费单上的欠缴数额大致相同。
对于鞠先生提到的其姥爷是低保户,有两年享受政府采暖补助的说法。工作人员回复称,在其公司系统内查不到他姥爷是不是低保户,这个情况她不了解。
而房产完成过户,能否侧面证明房子不欠水电暖气费呢?工作人员表示,房子过户顺利,不代表房子不欠采暖费。“按照相关条例,供暖公司不能因为房产欠采暖费,而阻止房产过户。”而且她认为,孙女士家房产是在其家人间转移,供暖公司更没有能力掌握这个情况了。
“没有说因为她欠费,而影响她家下一年的供暖。”工作人员补充道,孙女士家欠费的情况一直存在,他们也一直是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向她催费,不是2020年才开始。
最后,供暖公司表示,用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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